1、基本要求是:当事人是公民的,应查明双方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地址、电话;当事人是单位的,应注明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。
2、证据要求
1. 确定债权、债务数额的证据
2. 证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、消灭及其他事实的证据:如合同、协议、债权凭证、收发凭证、信函等
3. 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:新余讨债公司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如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港澳同胞回乡证、结婚证等证据;企业单位为原告的,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、工商登记证等材料;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;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,还应提供其金融许可证。
4.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复印件,如营业执照、身份证、护照等证据;如果被告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,应提交其近期的工商登记表。被告名称变更的,还应当提供变更登记表。4. 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
5. 当事人应当举出的其他证据。
3、具体要求
1. 提供证据材料,证明债务人在时效内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,在时效内主张权利。
2. 新余讨债公司应提供能够证明债权人权利和债务关系存在的欠条、借据或合同等书面证据。没有书面证据的,应提供债权人权利与债务人权利关系形成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或证据线索。
3. 3、有担保人的,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和地址;担保人是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的姓名、法定代表人和地址。有担保协议的,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。